2014年4月6日,雲南麗水束河古鎮火災現場。當日凌晨,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束河街道龍泉社區一商鋪發生火災,致10間鋪面損毀。圖/IC
  進入四月份,麗江於6日、10日、14日連續發生火情。自2009年至2013年,麗江古城平均每年都發生約一起火災。前日,國家文物局相關負責人18日在介紹文物安全工作情況時表示,火災是危害文物安全的主要因素。今年以來,雲南香格裡拉獨克宗古城、麗江古城、貴州報京侗寨等接連發生火災事故。
  麗江古城區消防大隊長毛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,古城無防火間距、消防通道不足,“我們在消防違法基礎上管理古城”。此外,他表示,關於古建築怎麼樣是消防合格的標準不清楚,如果按照現行法律規定,這些古建築本身就不能用於經營。
  目前,改革開放以來最大規模的文物法修訂工作已進入課題研究階段,修訂草案將於今年年內出台。專家呼籲有關部門儘快完善古建築的消防管理法規,推進法制化管理進程。
  消防違規基礎上的古城管理
  2010年,夏偉來到麗江,先後在束河古鎮開了一家酒吧和餐館。今年4月6日的束河古鎮大火中,起火點離他的餐館只有200米。
  火災發生在凌晨4點多,夏偉提著滅火器直接奔去了滅火點。他回憶,大約一小時後,消防人員才趕到。在這次事故中,他的一位朋友所開的客棧燒為灰燼。
  夏偉說,麗江古城的屢次火情讓他忌憚。去年3月大火之後,他為自己的店購買了保險,也在自家店內配備了滅火器。
  在他看來,麗江屢次發生火災是因為木結構的房屋佈局緊湊,本身存在安全隱患。而高原地區天氣乾燥,常刮大風。消防車更是難以通過狹窄的路,第一時間到達起火點。
  “無防火間距、消防通道不足”這樣的說法得到了麗江古城區消防大隊長毛波的佐證。除此之外,毛波坦言,古城裡的消防基礎設施也非常薄弱。他舉例,消防用水與生活用水在一個管網上,並且管徑很小。
  “從現行的法律法規來看,整個古城的消防都是違規的。”毛波說。
  毛波認為,目前執法首當其衝的難點是,根據消防法的規定,古城裡的一些建築不應該作為娛樂場所使用。
  “目前,我們在消防違法的基礎上,對古城進行管理。這是頂層設計的問題。”
  他解釋,根據消防法的規定,古城裡三、四級耐火等級的房屋及古建築,絕對不能作為公共聚娛樂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來使用。“但是麗江經濟的發展,以及這麼多年的開發,麗江旅游已成為全國的熱點。”
  標準含混,消防執法疲軟
  根據麗江市旅游局數據,2013年麗江接待客人超過2000萬人,同比增長30%。該市的旅游綜合收入約280億,同比增長了32%。而據古城區消防大隊毛隊長介紹,麗江古城區集聚了約10萬業主。
  去年3月份,當地一位客棧老闆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,由於消防手續耗時較長,大多數客棧都沒有照要求安裝防火板以及噴塗防火塗料。
  這位老闆表示,在每年的消防檢查中,對於消防證照不齊店,一般罰款200元。但是,罰款之後,這類消防證照不齊的客棧照樣可以營業。
  對於罰款的說法,毛波予以否定。“這是不可能的。無論是《雲南省消防條例》或者《消防法》,就沒有處罰200元的規定。其他地方如果開業沒有消防手續的話,處罰是3萬到30萬。不可能有200塊錢的說法。”
  遇到沒有消防手續的客棧,毛波說,在他到麗江的半年來,沒有罰過業主。他認為,現在一些業主沒有辦理消防手續的原因“不是他們不想辦,也不是他們不願意辦”,而是關於古建築怎麼樣是消防合格的標準不清楚,如果按照現行法律規定,這些古建築本身就不能用於經營。
  去年3月大火後,麗江曾出台了《麗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辦法》。《辦法》第十八條規定,房間數超過二十間的客棧、酒店必須安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(含簡易裝置)。那麼在麗江,有多少商家安裝消防器材?
  他表示,沒有統計過商家的數量。但是,若全靠自覺的話,應該不多。他說,“沒有強制性的措施,誰會花錢?”
  毛波表示,目前他已向政府提交了相關材料,釐清什麼樣的情況下需要安裝報警系統,什麼情況下安裝其他消防設施等問題。“這樣我們在操辦過程中,才能有依據。”
  古城消防呼喚法制化管理
  雲南麗江古城與山西平遙古城、安徽歙縣古城及四川閬中古城被稱為中國四大古城。截至目前,平遙縣在2012年8月出台《平遙縣古城消防安全管理辦法》;閬中市近日表態,正籌備出台《閬中古城消防安全管理辦法》;但是歙縣並無動靜。
  文物法專家劉洋認為,從全國範圍來看,目前許多地方關於古建築消防的規章不夠嚴謹和具體。“比如重視檢查問題,事先防範問題,事後追責。比如,對於火種的具體使用、事後懲罰以及本身的防火要求。還有,防火建材、電線的配置等應該做硬性的要求。”
  2006年開始實行的《雲南省麗江古城保護條例》中僅一條針對消防做出規定。其中第十六條為“麗江古城的所有單位、居民和商業店鋪應當做好消防工作,並按照消防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,發現問題及時整改。禁止在大研古城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。”
  2011年9月,麗江市消防支隊古城中隊楊春勇中隊長在《淺議麗江古城消防安全工作現狀及對策》一文中表示,目前的消防法及法律、法規中均沒有完整的古木建築消防保護標準。“消防執法無標準參照,只能憑經驗協調處理,給執法工作帶來較大的難度。”
  在楊春勇的文章刊發之後,麗江古城區又屢次發生大火。而去年3月的大火更是引起全國關註。同年4月,該市出台首部針對古建築《麗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辦法》。
  毛波認為,《辦法》的效力如何還需時間檢驗。“能起到多大的作用,有待評估。”
  今年,實行超過32年的《文物法》征求各方面意見,擬年內完成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。
  文物法專家劉洋分析認為,“最近發生了幾次古建築消防事故,這可能已經進入立法者的視線。所以,這個問題可能在文物法的修改上有一定的反映。”因此,他呼籲國家有關部門儘快完善古建築的消防管理法規,推進法制化管理進程。
  所有的古城都面臨著消防車道狹窄的問題。加之有些業主偷偷把車停在古城裡,消防車進不去。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?消防官兵人數有限,不通過社會參與的方式,根本沒辦法解決。——麗江古城區消防大隊長毛波
  新京報記者 李丹丹
(原標題:古城浴火背後消防執法之困)
(編輯:SN06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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